攀枝花日报|“医闹”行为不可取,情节严重将判刑
【攀枝花日报|“医闹”行为不可取,情节严重将判刑】案情简介周某父亲因得重病 , 在市二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救治 。2019年8月23日0时许 , 周某及其朋友酒后来到医院重症监护室 , 周某不顾已过探视时间的规定 , 用力踢坏监护室电动门后开门 , 进入收治有7名危重病人的病房内 , 到其父病床前哭闹 。值班医护人员见状上前劝阻并要求其立即离开 , 以免影响对病人的治疗 。周某不但不听劝阻 , 反而辱骂、威胁医护人员 。当闻讯赶来的医院保安李某上前劝阻、制止时 , 被周某踢倒在地 , 周某欲继续殴打李某 , 被值班医生拉开 。之后周某仍然在病房吵闹 , 直到其家人到来才将其带离现场 。经鉴定 , 周某损坏的重症监护室电动门价值10632.2元 。案发后 , 周某赔偿了李某及市二医院的损失 , 获得了他们的谅解 。审理结果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:周某犯寻衅滋事罪 ,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, 缓刑一年六个月 。周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,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。法官评析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 , 医护人员是人类的白衣天使 。然而在他们平时工作的地方 , 因为个别患者、家属对医院治疗效果不满 , 对医护人员采取威胁、恐吓、辱骂、殴打甚至杀害 , 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公共秩序 , 侵害了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。对此 , 人民法院对涉医犯罪将“零容忍” , 不能让医护人员流汗还流血 。本案中 , 周某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, 酒后在非探视时间窜至医院重症监护室 , 踢坏大门任意损毁公共财物 , 进入收治有危重病人的病房内大声喧哗 , 辱骂、威胁医护人员 , 殴打执勤保安 , 在公共场所闹事 ,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。其行为情节严重 , 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, 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。鉴于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, 且自愿认罪认罚 , 赔偿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, 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。因此 , 西区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。(雷敏)新闻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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