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银行行长复原职 11年前曾涉6亿大案被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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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时代周报


葫芦岛银行行长复原职 11年前曾涉6亿大案被免

时代周报采访人员 罗仙仙 发自深圳

近日,在辽宁银监局官网首页,最顶端的位置挂着同一个人的两份任职批复,分别为王学伶在葫芦岛银行的董事与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。

而葫芦岛银行与王学伶一同受到关注是在11年前。2007年8月1日,辽宁银监局作出处罚决定,时任葫芦岛银行(原名为“葫芦岛商业银行”)行长的王学伶因“对购买国债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”,作出了“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”的处罚决定。

11年前因涉案被免职的原行长王学伶,如今官复原职。实际上,在葫芦岛银行2017年年报中,王学伶在去年8月份的董事会会议中就被聘任为行长,备注为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。

“从法理的角度而言,限制任职资格也是一种处罚,但不代表犯过错就一定永不任用。依据银行业高管任职资格的相关管理办法,符合规定仍可任职。”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时代周报采访人员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