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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建筑领域“实名制” 让农民工吃下定“薪”丸( 三 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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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▲ 建筑工人每天“刷脸”上下班。(马文章 摄)

  要建项目,先交足“保证金”

  近年来,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了长足进步,但由于建筑领域长期采用“包工头式用工”,常常是一层欠一层,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交织在一起,成了一笔“糊涂账”。

  如何在源头治理“顽疾”?除了实现农民工实名制,落实报酬保证金制度,也是防范欠薪的关键一步。

 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王玉介绍,早在2004年12月,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。相关规定明确指出,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交存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款(或总造价)的2%执行,而工资保证金和具体的工资专户联系在一起,一旦出现拖欠,就能马上从保证金取出钱来给农民工发工资。

  同时,我市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解决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,建立起以“三金、三机制、一入罪”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打好治欠保支“组合拳”,促进欠薪问题从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治理,不断筑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“防护网”。


稿源:(株洲新闻网)

【】网址:http://www.shadafang.com/c/hn429355.html

标题:株洲建筑领域“实名制” 让农民工吃下定“薪”丸( 三 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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